特别是近段时刻,各地住建部分与人社部分联手,凭借查社保、查公积金以及大数据等方法来断定是否归于 “挂证” 行为。
但是,部分证书因为前史原因,被住建部分断定为 “挂证”,可实践上并非 “挂证”。
针对此状况,天津住建委特别发布了文件,清晰了以下六种暂不认定为 “挂证” 行为的景象。
(2)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存事业单位身份,实践工作单位为地点事业单位部属公司,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交纳的。
(3)归于大专院校所属勘测规划、工程监理、工程建造价格单位延聘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,社会保险由地点院校交纳的。
若你归于上述 6 类景象却被认定为 “挂证”,能联络住建部分进行申述。
2.住宅公积金缴存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,或许存在多个交纳缴存单位的;